徐悲鸿艺术学院2024届推荐
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
相关工作实施方案
一、工作依据
1.《关于印发〈上海海事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海大教〔2022〕36号)。
2.《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》(沪海大教〔2023〕248号)。
二、工作机构及职能
徐悲鸿艺术学院成立2024届推免遴选工作小组,负责学院推免事宜的具体工作。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,负责学院公示期间异议处理。
徐悲鸿艺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:
组长:金银
副组长:赵睿
组员:王凯、谈丽娜、王岩松、蒋旻昱、毛宇佳、李欣
徐悲鸿艺术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:
组长:冯晨曦
组员:兰燕、李毅
三、推荐条件及指标分配
1.推荐条件:见《上海海事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》相关标准以及学校相关规定。
2.指标分配
根据学校分配,徐悲鸿艺术学院推免名额为6人,初选人数为7人。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等情况将指标分配如下:
系别 | 推免名额 | 初选人数 | 备注 |
工业设计系 | 6 | 7 | 每个系1名推免名额,另有3名根据综合成绩评定情况进行全院推荐。 |
视觉设计系 | |||
绘画系 |
四、工作流程
1.宣传动员
9月16-17日广泛宣传学校推免工作安排、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。
2.学生报名
(1)原则:诚信承诺制度,一旦申报成功,不得主动放弃推免资格,如若主动放弃视为失信行为,记入个人档案。
(2)报名时间:2023年9月18日-9月20日,截止至2023年9月20日12:00时。材料交辅导员李欣老师,办公室1C431-3,联系电话38282058。
(3)报名材料:①推免生登记表(附件1);②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;③获奖证书(含论文、知识产权、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成果)的原件(供学院收材料时核对)和复印件(相关成果如竞赛等还未拿到证书的还可提供公告等佐证材料);④承诺书(附件4);⑤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;⑥预填写综合评价打分表(附件3)。附件1、3的电子版也一并提交。
3.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
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审核推免生资格,对申请人学业成绩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、参军入伍、科研成果、竞赛获奖进行综合评价遴选打分,依据申请人员综合评价分由高至低原则确定推免生资格候选人,提出初选名单。通过学院公告栏(1C431外)和学院官网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-24日。
4.公示期异议处理。
学院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实名书面向学院提出,由徐悲鸿艺术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复议处理。
徐悲鸿艺术学院
2023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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